2017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已陆续发放到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的活动通知》(教财函〔2017〕2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促进我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健康发展,针对近期学生反映的问题,现就2017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及使用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银行卡发放,确保奖助资金到个人账户
学生工作处负责提供获奖受助姓名、学号、奖项、金额等精确信息,计划财务处根据提供的数据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确保每笔奖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获奖受助学生个人账户。
二、建立学生奖助学金发放的监督机制
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做好奖助学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禁止以下事件:
1.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进行二次分配或者以提留班费、学生活动费等名义收取、侵占学生的奖助学金;
2.禁止任何班级任何人(含受助者)以自愿名义或强制手段参与、组织奖助学金的违规使用;
3.禁止获奖受助学生进行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等活动;
4.禁止其他任何违反国家、山东省以及我校有关国家奖助学金管理规定的事件。
三、完善咨询投诉受理机制
学院监督电话:89631133,邮箱:jxxy@qlu.edu.cn
学院在收到学生投诉信息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详细说明核实和处理情况,及时对投诉学生进行回复。
四、加大对违纪违规事件的处理力度
根据投诉内容,确有违纪违规现象,将根据《必赢线路官方网站关于修订我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规定的通知》(齐鲁工大学字〔2014〕6号)及学生相关违纪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