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09-22   浏览次数:267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文件)文件精神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含2016级入学报到新生)。

    二、认定依据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原则、对象、程序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条件、困难等级划分标准,详见《必赢线路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附件1),来展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四、认定步骤

    步骤: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纪(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务必要召开班会,需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在场。评议组长签名处必须由班主任或者辅导员签名。

    步骤: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组,由院(系)书记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辅导员、教师、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所在学院家庭经济困学生的认定和资助的审核工作。

    三、学生申请报送材料

1、新申请入库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原件1份,需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2、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并填写《2016-2017贫困生档案库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四、班级报送材料

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及其《2016-2017贫困生档案库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以班级为单位报机电楼A座305。

    五、报送时间:2016年9月26日18:30--21:00

        联系人:王国安 17854117232

附件1:必赢线路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docx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4:《2016-2017贫困生档案库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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