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事要实,创业要实”需要辩证思维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5-23   浏览次数:339

王玉云

2015年新年伊始,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选定了辩证唯物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会上强调:“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谋事要实,创业要实”需要掌握和运用唯物主义的辩证思维。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需要把握可能性与现实性、战略与战术之间的辩证关系

可能性是根据客观事物发展作出的符合规律的逻辑判断,它是由客观事物内在的矛盾运动决定的,我们只有认识、把握、顺应这种规律,才能对事物发展作出趋势性的预测和规划。正因为有“可能性”的存在,所以我们在工作中就应该有所前瞻,有所规划,具有战略的眼光。现实性是与可能性相对应的一个范畴,也就是说,事物发展的可能和趋势固然是由内部矛盾决定的,但这个内部矛盾的发展也呈现出阶段性,因此,可能性还不是现实性,可能性要变成现实性,受制于外部环境和现实条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在战略规划的同时避免不顾现实的好高骛远。没有战略规划,容易走向事务主义,在一团乱麻的事务中没有定力和方向;不顾现实的客观条件,容易走向热衷于“高起点、高水平、大超越”的所谓“前瞻”,在实际工作中寸步难行。正确把握可能性与现实性的辩证关系,需要我们既要务虚,也要务实。所谓务实,就是了解情况,明白问题的存在。这就需要放下身段,到基层去,到群众中间去,了解他们的所想所思所求。这个过程就是调查的过程,正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谓务虚,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调查所得的全部材料进行耙梳和分析,明白哪些问题是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带有全局的或者根本的意义,然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症结所在,进而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个过程就是研究的过程。只有“务实”得来的情况,“务虚”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只有“务虚”提升理论水平之后,面对“务实”时纷繁复杂的局面,才不致忙乱和失措。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需要把握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

一定的内容需要一定的形式来表达,好的形式有助于内容的表达,不好的形式可能使内容的表达打折扣。这说明,注重一定的形式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一味只注重形式,不考虑内容和实质,就堕入了形式主义的泥潭。形式主义在工作中的典型表现,就是“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的泛滥。这些工程具有华丽的形式,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但是工程的功能、用处、给人民是否带来实惠等内容方面,则不需要或者不愿意花太多的心思去考虑。“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作风要求,需要我们摒弃形式主义,走向务实。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需要正确处理学习与创新的关系

创新的首要基础和前提是学习,没有学习,就无从创新。我们在分析和解决问题之前需要“做功课”,要弄明白对于这种问题的解决,前人有哪些具体解决方案,这些具体的解决方案的利弊何在从而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之所以说学习是创新的基础性工程,是由创新的标准决定的。创新的标准有三:(1)创新必须是人为的、主观的(组织者积极学习思考努力的结果,不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积极的(能创造正面价值,如网络“黑客”就不是创新)。要创新,就必须积极努力地带着需要解决的问题去学习,高高在上、不闻不问的官僚主义心态,是与创新性学习格格不入的。正因为创新是需要有意识有目标的主观努力,因而坐享其成永远也不能创新。(2)创新的产物必须是组织所在的环境中前所未有的“新事物”。既然是前所未有,我们就需要花力气去熟悉和研究前人的既有经验和教训,取人之长,避人之短。只有这样,自己提出的方案才能“前所未有”。闭门造车、不学不习的心态,是注定不能创新的,顶多也就是变换招牌、翻新名堂而已,不可能有实质性的创新。(3)创新的产物对于问题的解决更加有效,成本更低。创新,就是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但是这种新方法执行起来要更加有效且成本较低,方才称得上创新。综观创新的三条标准,没有老老实实的学习以知悉前人,就谈不上创新。很显然,那些“耍花架子”“贴时髦标签”“玩文字游戏”等做法,美其名曰“创新”,其实就是不务实的表现,都与“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作风要求格格不入。(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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