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评学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强化教学信息的反馈,本学期初将对12/13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习情况开展教师评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评学活动仍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12/13学年第二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后,以班级为单位,对所任课程的学生学习情况,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评价。
2、教师评学工作主要从学习兴趣、预习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情况、学习效果五个方面综合考虑,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个等级对学生整体学习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3、教师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信息查询”下的“教师评学”进入评学系统。
4、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师评学工作。
5、教师评学系统开放时间:8月30日——9月13日。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