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7-05   浏览次数:74

  为做好2013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和宣传培训工作,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逾期本息催收和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精心组织,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
        毕业确认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进一步确认学生贷款有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于毕业离校前,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由于毕业生实习、找工作,有很大一部分不在学校,相关负责老师务必通过各种方式通知每一位即将毕业的贷款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学校向各学院下发贷款毕业学生名单;
       第二步,学院通知学生个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各学院需督促学生于6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第三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发起毕业确认的学生信息,并将每名学生的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发回学院,学生再次确认信息后,签字生效。一份由学生本人保留,一份由学院统一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至此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注:(1)如学生尚未确定就业单位,可暂时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待确定就业单位后再及时修改;
        (2)如有特殊情况(如留级、休学等)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需到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并办理延期手续;
        (3)学校将定期通报各学院的毕业确认进度,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
二、加强诚信教育与信用宣传,培养学生诚实守信意识。
        请各学院发挥组织优势,向贷款毕业生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按时履约还款;采用多种各种形式,对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操作流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操作使用等有关内容的培训,确保每名贷款毕业生都熟知何时还款、如何还款。
三、其他事宜
     1.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2、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下月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附件:2013年各学院贷款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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