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的说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5-22   浏览次数:177

 

关于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的说明
1.      研究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可在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任选其一
①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教学实践必须面向本专科生,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包括作为助教辅助老师给本专科生上课、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及毕业论文等),其工作量折合学时应不少于16个学时,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一、二学年,该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实践总结,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②科研实践
学院或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安排不少于3个周的科研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一、二学年完成,科研实践必须为与学位论文无关的课题研究。该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并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实践考核表》,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③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指在校内管理岗位兼职,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2.      应用型硕士和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5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进行10周专业实践的训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进行至少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可根据内容分段进行,主要采取企业实践与参与导师工程类应用型课题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实际情况,实践内容可以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一致,也可以是在校内管理岗位兼职等其它实践内容。实践结束后,撰写实践报告,考核合格,获得相应学分。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专业实践大纲及考核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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