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从2013年起,按照选调生的标准条件和程序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大学生村官,不再直接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选调生工作。大学生村官在村服务满2年后,经考核考察合格,录用为选调生。为做好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请填报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干部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具有本校学籍、全日制2013年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既是党员又是学生干部)。
以下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定向生、委培生(山东省政府委培生除外)和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学院、成人学院毕业生;因违纪、休学等情况已确认不能按正常学制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人员。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1月10日。
二、组织实施。各高校以院系党组织为单位,抽调熟悉情况、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同志填报。工作人员要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熟悉每个栏目的填写要求,以保证工作质量。学生的基本情况,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院系党组织对数据库进行初审,确保填报数据全面、准确。高校党委组织部对院系报送的数据库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库格式统一规范,内容真实,符合要求。
三、落实数据库填报责任制。填报高校毕业生党员干部数据库,是做好选调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选调工作报名和资格审查具有重要作用。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数据库填报责任制,高校党委组织部长为第一责任人,院系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将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为保证信息和数据安全,严禁使用互联网、校园网等公布、传送通知和数据。填报过程中有不清楚的事项,及时与省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联系。1月15日前,驻济高校将填好的数据库电子版(表样附后)刻录成光盘,直接送省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非驻济高校到驻地市委组织部通过组织工作专网传至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