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3-11   浏览次数:26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4、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无不及格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荣获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学习奖学金或素质拓展奖,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6、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每个奖项每班限报两个名额,3月10号(周天)晚上统一交到机电楼A212,如果超过时间没报视为放弃。

材料上交

各学院要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评选,确定初选人员,并于3月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见附件一,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只上交纸质版),上交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原始印章);
2、“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二,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只上交纸质版)上交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原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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