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升本科考试相关事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4-02   浏览次数:39

关于做好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13〕28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4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3年我省专升本招生院校、专业和计划见附件一。
  2014年起,将根据社会需求、高校教育资源情况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参考当年专科(高职)毕业生情况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不能达到正常组班教学的个别专业,不再列招生计划。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3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所在的省内院校为生源院校,承担2013年专升本考试任务的院校为主考院校。
  (一)报名时间
  2013年专升本招生采取远程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日每天9∶00至16∶00。
  (二)报名范围
  1.我省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
  2.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并于2012年退役,且目前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退役士兵(不含2012年以前的退役士兵或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并于2012年退役的士兵以及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的直招士官)。
  3.自2013年开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我省专升本选拔范围之内:往届毕业生和在外省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参加省级教育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校级考试曾有过违纪作弊记录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1.登录。考生登录http://crbm.sdzk.gov.cn,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1)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审核,包括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及专业等信息。
  (2)系统审查资格未通过的考生,需到本人生源院校提出复核申请,生源院校应根据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审核,以明确其正确信息。生源院校应于4月7日携带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和正确信息到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济南市舜耕路42-1号)进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年入学时我院出具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本校教务处或招生办公室红色印章)以及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学号、所学专业、学历、学制、有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入学及毕业时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更改证明;休学、转学、留级的,还需提供办理休学、转学、留级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应于4月8日到山东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济南市舜耕路42-1号)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四)填报志愿
  考生填写的本人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进入填报志愿的环节。
  非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师范类专业,师范类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报考的专业可与所学专业不同,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不能兼报。
  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学习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未来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专科学习阶段学习专业等条件需符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从明年起,考生只能报考与毕业专业所属专业大类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如果同一专业的招生院校有2所以上,考生可填报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不超过3个(为平行志愿),并在“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栏中填写“是”或“否”。
  (五)网上缴费及时间
  考生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考生报名费及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3日至4月8日每天9∶00至16∶00。
  三、考场编排及打印准考证
  全省统一编排考场。考生准考证号码共14位(准考证号编排方法见附件五)。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上网自行打印。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21日至23日每天9∶00至16∶00。
  四、考试
  (一)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课和2门专业综合课。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二。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其中,英语(公共课)科目考试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大学语文及高等数学科目考试要求分别见附件十、十一、十二。
  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考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或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考大学语文),另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生考高等数学)。
  (二)组织及实施
  专升本考试由我院委托主考院校按专业分别组织实施。主考院校应按要求配备监考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考场管理,强化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考务工作规定另文下发。
  (三)命题及阅卷
  专升本考试的命题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专升本考试试题、答案和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和评分参考)在启用之前属国家机密材料。阅卷及分数统计工作由我院委托相关院校承担。评卷结束后,评卷院校应将完整、准确的成绩等信息及时交我院信息处。评卷工作规定另文下发。
  (四)考试时间及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至29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4月27日8∶30 —10∶30 考计算机(高等数学)
  4月27日14∶00—16∶00 考外语(大学语文)
  4月28日8∶30 —11∶30 考专业综合一
  4月28日14∶00—17∶00 考专业综合二
  4月29日为师范类学前教育、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专业技能测试。
  山东师范大学负责师范类学前教育、音乐学和美术学技能测试,山东理工大学负责体育教育技能测试,每个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公布及查询
  考生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成绩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查询、透露考生成绩。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5月20日前向生源院校提出申请复核成绩。生源院校对申请进行初审,并派专人持考生申请书和单位介绍信到我院监察室办理审批手续,由我院会同评卷院校复核成绩。评卷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复核范围包括是否有漏评试题以及各题得分累加是否有误,不涉及对评分标准的掌握。
  对于成绩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评卷院校教务处出具更正证明,清楚说明原因,如属责任事故,还需说明责任人,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送我院。如上述错误影响考生的正常录取,由我院负责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评卷院校要将试卷妥善封存,以备查询,保存期为1年。
  五、录取
  在相同类别和相同专业内确定专升本考生录取资格,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考生志愿录取顺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
  (一)确定录取分数线
  录取前分别划定公共课(外语、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专业综合课和考生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考试科目及总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为非受限考生。非受限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
  (二)第一志愿录取
  对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按不超过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其总成绩由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各专业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录取。当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不能录取其他志愿报考该校或没有报考该校的考生。
  (三)第二志愿录取
  对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第一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按其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志愿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
  (四)调剂志愿录取
  对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录取,则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随机提供其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
  因考生不服从调剂录取产生的计划缺额,在剩余的非受限考生中,分类别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录满学校招生计划为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对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入伍的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报考人数30%的比例单独录取。
  (五)录取信息下载
  招生学校可通过软件下载录取考生信息,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生源院校根据我院提供的报名考生相关信息,须于4月10日—15日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http://crbm.sdzk.gov.cn)上报考生的电子图像信息(登录帐号另行下发),可使用已采集的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图像必须清晰,并且是近期、免冠。相关要求见附件八。
  (二)生源院校在3月27日之前通过邮件(邮箱:e37_gaohx@sdzs.gov.cn)上报本校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公共外语课为除英语、俄语及日语之外的小语种学生名单,相关要求见附件八。
  (三)生源院校在3月27日之前通过邮件(邮箱:e37_gaohx@sdzs.gov.cn)上报本校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中,存在校级正式考试违纪作弊记录或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学生信息,相关要求见附件八。
  (四)招生学校负责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考生本人或寄送生源院校,由生源院校负责转寄或转交考生本人,不得交其他任何人转寄或转交。考生按招生学校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五)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其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专升本考试录取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院校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要认真总结往年考试组织管理的经验教训,制订、完善有关工作规程,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认真做好考生到异地参加考试的有关工作,妥善安排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问题,保障考生安全,确保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一、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二、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三、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高等学校代码
     四、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考专业代码
     五、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考生准考证号编排方法
     六、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准考证
     七、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主考学校和专业
     八、有关数据上报要求
     九、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进程表
     十、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计算机(公共课)考试要求
     十一、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大学语文(公共课)考试要求
     十二、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高等数学(公共课)考试要求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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