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2年度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2-08   浏览次数:33

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简称博士基金)旨在资助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在学科发展前沿及相关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密切相关,服务于我省新能源、生物技术、新材料和高端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
     
一、实行限额申报
   
本基金项目面向全省(不含青岛市属单位),实行单位限额申报,由单位组织自然人申请,主管部门网上统一申报。
   
各单位申报的限额主要根据近三年本单位的立项数制定(我校为20项)。各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可在所在单位限额外多申报1项。后续年度的申报限额数将根据上年度申报项目评审立项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资质:
   
1)已获得博士学位,至201211日未满38周岁,能独立主持开展研究工作。
   
2)课题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重要产业化前景。研究内容为高新技术领域或新兴学科,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资助强度8万元左右,由申请者担任负责人。
   
3)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和研究时间。
   
4)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5)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请者开展课题研究所需基本条件能予以充分保证,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2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主持承担过本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等在研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2)承担本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验收或结题而无正当理由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本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的项目;
   
4)已列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申报书。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BS/Default.aspx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21511:00前报送科技处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2
、我校科技处对申报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评审,科学、公平地分配申报指标,在申报限额内确定申报名单。
    3
、申报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我校老师申报的项目通过科技处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再查新即可。
    4
、通过校内评审的申报人,携身份证到科技处计划科获取账号,自行申报上传。项目申报书上传成功后,申报人可在受理日期截止前,通过系统多次修改申报书。申报人在成功上传后请立即通知科技处计划科,以免浪费我单位限项指标。
    5
、涉及重大保密内容的项目,可打印出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于截止日期前报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四、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126日至2824: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学林; 地址:办公楼418  

    联系方式:0531-89631077kjclxl@126.com

科技厅咨询电话(兼传真)053166777035 66777032
    
技术支持:0531-88590007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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